1、通过现场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发放《面试通知书》。
2、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内容见《面试通知书》,考核由学校参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选拔人才实际自行组织。
3、学校以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个人综合素质以及我校对人才的需求规格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4、拟聘人员将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成都体育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咨询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028-85095171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成都体育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成都体育学院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