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引进的重点岗位紧缺人才享受待遇
(一)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本科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每年6-8万元、硕士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每年8-10万元、博士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每年10-12万元。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在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并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端人才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年薪标准。聘期内,学历或职称发生变化的次月起,年薪标准按新的学历或职称对应标准执行。聘期内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享有与聘用单位在职职工同等的休假、体检等待遇。明确试用期内的岗位目标,同时从受聘当月起,由聘用单位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三)配偶符合调动安置条件的,可优先考虑调动;可帮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聘用人员的管理。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年终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相结合。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或优秀,聘用单位需要,本人愿意可续签合同,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根据本人意愿可考核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引进重点岗位紧缺人才免交报名考核费用。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207996
县广播电视台:028-37202551;37202454
县委宣传部:028-37202055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028-37202172
县审计局:028-37202122
县财政局:028-37204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