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按照题本或试卷的“答题要求”规范作答。本次考试不发草稿纸,题本可作草稿使用。
8、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9、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应试人员须在《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1、当次考试对上述考试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当次考试的特殊要求执行,详见当次考试准考证下方的《特别规定》。
12、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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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