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作为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顺庆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http://www.ncsqdj.gov.cn/)和顺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q.rlzy.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作为拟遴选人员进行试用。
(十二)调动或任职
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或任职手续。公务员报考区委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视为本人同意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管理。报考区“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的,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政策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和程序操作,符合条件及规定的,报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任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公告等事项,在顺庆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http://www.ncsqdj.gov.cn/)和顺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q.rlzy.gov.cn/)上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年龄、党龄、任职年限等均计算至2013年6月30日。
4.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3.报考人员身份及工作证明(参考样式)。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