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论,由市纪委监察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拟招聘人选,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对确定的拟招聘人员试用3个月,由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间不办理聘用手续。
(九)公示和聘用
试用期满合格者,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本方案由中共内江市纪委、内江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三)其它未尽事宜,请报名时咨询或电话咨询。
联系人:李济兵,欧阳智
咨询电话:2030692,13628132681,15828818777
传真:202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