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体检人选根据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以笔试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文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市文广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文广局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人员职(岗)位、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人社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流)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填写《遂宁市公务员调动登记表》、《遂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登记表》,调出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市文广局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工作各环节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市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切实严肃考调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及举报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825-5863155,市文广局:0825-2311246。
九、本公告由遂宁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科2710092,13882501509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