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阳市旌阳区委组织部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递补人员的
公 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和2013年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按递补有关规定,决定递补黄许镇张锦弦、双东镇曾伟航2位同志为旌阳区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现予以公告。
姓 名
性别
报考职位
(职位编码)
准考证号
笔试分数
笔试折
合成绩
面试成绩
面试折
合成绩
总考分
张锦弦
女
黄许镇
(7050103)
70525010408
62.5
37.50
80.4
32.16
69.66
曾伟航
男
双东镇
(7050104)
70525010523
60.5
36.30
80.8
32.32
68.62
中共德阳市旌阳区委组织部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