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按照招聘人员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测试主要为驾驶技能操作。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体检合格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单位,公示7日无异议后,按照广人发〔2006〕35号、广人发〔2007〕32号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县人社部门进行指导,各部门积极配合。
本公告由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解释。
咨询电话:0839-7203217;
监督电话:0839-7202492(县纪委)、7201356(县人社局)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