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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2013年“定向+非定向”统筹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3-8-20 9:45:27

 

2、资格审查和职位调剂(8月下旬)。

职位所在县(区)公选办或市级部门(单位)政工(人事)科,对报考本地本部门(单位)职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一般达到10人以上开考,专业性强、要求特殊的职位达到6人以上可开考。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者于9月7日前,在“甜城党建”网或四川人事考试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3、笔试(9月8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在职位所在地设考场。资格审查合格者,于笔试前一天下午6:00前到职位所在县(区)公选办或市级部门(单位)政工(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4、面试(9月中旬)。

依据笔试折合成绩(含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取前5名进入面试。报考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职位的,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面试;报考其他职位的,在职位所在地设考场。

5、体检、考察(9月下旬)。

报考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职位的,依据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取前3名,由职位所在县(区)委组织体检和考察。实行零起点考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不带入下步程序。

报考其他职位的,依据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取前2名,由职位所在县(区)委或市级部门(单位)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讨论决定(10月上旬)。

主要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使用建议。报考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职位的,须在常委会和全委会上进行竞职演讲;每个职位拟任人选,按常委会票决3选2、全委会票决2选1的方式产生。报考其他职位的,按程序提交县(区)委常委会或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若职位没有合适人选,可作空缺处理。

7、任命或依法选举(10月中旬)。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对拟任职人选予以任命或提名依法选举,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公选办备案。

对公选任用的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位,原则上按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对公选任用的选任制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按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对公选任用的“千名紧缺高层次人才进内江”计划人员,按新任职务进行管理,不再享受相关特殊待遇。

六、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2、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公选资格,已任用的,取消任职决定。

3、此次公选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4、本简章及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内江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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