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注意事项如下:
1、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一寸免冠近照1张、体检费300元(代医院收取)。
2、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不饮酒,勿熬夜,避免剧烈运用,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当天空腹。
3、未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愿放弃。
4、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
6、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