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教育局
关于2013年县幼儿园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县编委同意,县幼儿园面向县内外在编在职公办教师公开选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屏山县幼儿园教师12名。
二、选聘条件
(一)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1年及以上的幼儿教育教龄。
(五)具有幼师(中师)及以上学历,且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8月22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屏山县幼儿园(新县城23地块)。
(三)报名需验交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教学年限的有效证明材料。报名时交资料费100.00元。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320652869。
(四)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原则上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3∶1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同意,开考比例可以放宽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