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在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途径,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省在编在岗公务员范围内公开遴选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侦查员4名,司法警察1名,综合管理1名,助理检察员2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3、除试用期外的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9日后出生),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9日后出生) ;
5、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侦查员:限男性,法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有两年以上侦查工作经历;
司法警察:限男性,专业不限,体能测试合格,警察院校毕业,需按规定报省检察院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管理: 法学或中文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
助理检察员:专业不限,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4日。
三、遴选步骤
(一)报名
2013年8月29日至9月4日(不含双休日)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报名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登记表;
6、报考人员身份及工作证明;
7、报考综合管理职位需加分的应提供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