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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13-8-23 17:04:29

 

4、资格复审要求

(一)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录用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缴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五)资格复审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保安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7、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缴费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8月24日上午8:30准时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楼进行面试(详见面试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0832—2058049

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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