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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3年德阳市法院系统遴选优秀法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8-27 12:38:55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根据通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主要测试法律思维水平和理解法律、适用法律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9月28日(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原则上在面试后3日内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遴选单位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九、调剂
体检及考察结束后,如某法院未能实现足额遴选法官计划数,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后确定是否进行调剂。进行调剂的,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自愿服从调剂且通过面试的落选人员中按总分高低,征求本人意愿后,统一组织调配。并对调剂人员按要求组织体检、考察。
十、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十三、本公告由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2595012 、2595113
监督电话:0838—2595010
附:《四川省德阳市法院系统遴选优秀法官报名表》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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