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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3年宜宾市屏山县遴选城镇管理局城管监察大队人员公告

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网 2013-9-28 16:27:22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

1.根据遴选岗位及名额,按照遴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按照遴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

考核由县城管局负责进行综合考核,人社、监察部门参与。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报考条件是否真实,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身心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县党政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调动

拟遴选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31-570022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723656(屏山县城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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