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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师范学院2013年9月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的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3-10-21 20:12:28

绵阳师范学院2013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名单的公告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2013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3年10月22日9:00-12:00、14:00-16:00

(二)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综合楼408室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0816-2579572)

三、注意事项

1、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绵阳师范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个人详细简历1份;

⑤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①-⑤项为必备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2、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以本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4、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带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附件:绵阳师范学院2013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绵阳师范学院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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