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三、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请通过四川教育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本简章由四川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杨老师028-86142803,戴老师86112769
资格初审咨询:王老师、朱老师86125137,sctgjs@163.com
报名考试系统技术咨询: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咨询或举报邮箱:86115370@163.com
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
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附表1:2013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