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
培养体制改革法学硕士试点班招录职位调整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国家安全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军区政治部《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根据法学硕士试点班各职位报名情况,现将本次公招法学硕士试点班职位调整办法公告如下:
对于报考人数未达到拟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相应缩减招考计划;对于报考人数未达到2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相关报名费用由四川人事考试网退还考生。
附:职位调整情况表
200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