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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聘用制人员考察工作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5-7-9 17:07:30

根据《2015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环节现进入考察阶段,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考察内容

(一)综合鉴定

1.思想政治方面;

2.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方面;

3.学习、工作方面;

4.廉洁自律及生活作风方面;

5.社会实践方面;

6.人际关系方面;

7.有何特长;

8.有无参与法轮功;

9.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10.不足;

11.综合评价(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所有人员需出具有无刑事犯罪(违法)记录证明。

(三)单身(已婚)人员还需出具父母(配偶)所在单位(街道)提供的遵纪守法等有关情况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中须写明与考生的关系,如夫妻、父子、母子等),加盖单位(街道)公章密封。

二、组织形式

(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学院)对考生在校期间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做出综合性的书面鉴定(加盖院、校公章,并密封),并于2015年7月14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往届毕业生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由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对考生在社区(工作单位)期间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做出综合性的书面鉴定,加盖社区及所在办事处(工作单位)公章并密封,并于2015年7月14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二)有无刑事犯罪(违法)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公安处出具,加盖公章、密封后并于2015年7月14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三)单身(已婚)人员出具的父母(配偶)所在单位(街道)提供的遵纪守法等有关情况的考察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15年7月14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三、邮寄地址

联 系 人:青岛市李沧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2—87614201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李沧区教体局人事科236房间

邮政编码:266100

四、其他事项说明

资格审查期间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需一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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