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2010年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fjzsksw.com 2010-7-13 14:07:02
说课时间:2010年8月12日。
进入说课范围的人员经资格审核无误后,于2010年8月10日凭 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泰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说课通知单,交纳说课考务费(100元/人)。
说课由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说课评委异 地聘请。
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教材,说课顺序抽签确定,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备课时间为40分 钟,由招聘部门提供教材和教学参考用书。评委根据说课情况作出评判并得出相应分数,满分为100分。去掉说课分数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说课成绩。
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单位、招聘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计 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总成绩不低于60分)。若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和考核人员名单(考号)在泰山人事人才网、泰山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选,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 其进行全面考核。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证明。
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 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个人负担。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学科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 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用人单位需求,分配工作单位(专科学历聘用者分配至小学任教)。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 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整个招聘过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区编办全程参与,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 培训班。
本《简章》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泰安市泰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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