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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齐河县2010年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fjzsksw.com 2010-7-13 15:44:57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教育法律法规及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10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7月24日上午到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凭身份证复印件和考务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张榜和网上公示。
(二)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人社局领取面试通知书,每人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面试全过程。
考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报考人员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张榜和网上公示。若总成绩相等,首先按笔试成绩,其次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察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招考公务员和从在基层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0]80号)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部门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颁发《试用通知书》。凭《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各自分工的考试环节要高度负责、严格把关、公正操作,哪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就要追究哪一个环节的责任。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考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考试、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组织部5321015人社局5337611
监督电话:监察局5321685
附件:1、2010年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2010年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汇总表
 
 
 
 
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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