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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属幼儿园2010年招聘安全保卫人员公告

来源:淄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010-8-17 17:10:33

 

根据市属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决定,2010年市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保卫人员,现结合招聘岗位的特点,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招聘的单位及岗位是: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的安全保卫人员,每个单位4名,共16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含派遣期内的淄博生源毕业生);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81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不低于1.70、体重不低于50公斤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2010年淄博市市属幼儿园招聘保卫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目测、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现场目测

应聘人员在网上填交报名信息前,需先进行目测,由应聘人员持本人持身份证于2010820-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到淄博市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272号),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进行目测。

目测不得由他人代办。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有关身体等方面的缺陷的,依据诚信承诺书和有关纪律要求处理。

2、提交报名信息

通过目测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2010820-22日。

查询时间:2010821-23日。

报名网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sdzb.hrss.gov.cn)。

具体办法是: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为2010820日下午-22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

4、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初审通过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于2010823日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0年淄博市市属幼儿园招聘安全保卫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0827-28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上述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0821日下午1:30-5:00到淄博市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272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体能素质测评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和相关材料,材料包括:《2010年淄博市市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安全保卫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淄博生源)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取得面试、体能素质测评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体能素质测评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2010年淄博市市属幼儿园招聘保卫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0829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依招聘总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人员范围。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能力。面试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保卫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测评的项目为10×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长跑、引体向上。体能素质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聘人员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体能素质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取资格。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面试、体能素质测评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政审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政审、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对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和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能素质测评、考试总成绩、考核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六、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核政审、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分别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聘用到安全保卫岗位,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应包括岗位职责、考核方法、工资待遇、解聘辞聘等有关内容),三年一聘,聘期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在职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六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各项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招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533-318407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 0533-279182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0533-3160170

监督电话:

市纪委干部室   0533-318206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淄人发[2007]128号文件和淄编办[2006]64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市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安全保卫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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