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党校2011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近年来,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央党校的有力指导下,立足自身实际,借鉴外省党校经验,结合贯彻落实《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确立实施了“围绕目标、突出特色、把握重点、建设一流党校”的工作总思路、总目标、总要求,实现了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新跨越。为“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5.忠诚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勤奋敬业;
6.年龄应在40周岁(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7.身体健康(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