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初试采取答辩形式,只针对幼儿教师,测试内容为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范围,初试成绩占20%。
(2)复试(说课)。按学科组织说课,测试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相关科目,复试成绩占80%。初中教师说课成绩即为总成绩。
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范围。
(二)小学教师
面向有关师范类院校现场招聘,按照以上幼儿教师招聘程序组织考试。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对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经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问题的不予录取,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1、初中教师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按同类在编教师的标准核发工资。
2、应届毕业生实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见习期工资制,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本简章由高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有关现场确认、初试、复试(说课)、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在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wfgx.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536-8861173 联系人:杨老师 张老师
附:
1、《山东潍坊高新区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doc
2、山东潍坊高新区2012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山东潍坊高新区2012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