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于8月12日至8月14日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8月18日领取面试通知。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所需教材自备。报考普通高中教师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普通高中段教材内容,报考初中教师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初中段教材内容,报考小学教师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小学段教材内容,报考幼儿教师试讲内容为现行幼儿园教材内容,试讲定于8月19日到8 月20日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音乐、幼儿教师才艺展示5分钟),美术专业技能测试180分钟。试讲成绩为100分(美术讲课成绩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当场向面试人员宣布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张榜公示。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对因弃权、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未进入体检和考核其他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报考岗位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第一批次招聘的研究生如出现类似情况,现场确定课题时间5分钟重新试讲)。
(一)体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编办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同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编办审核批准后,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在同一单位服务期不低于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去向:根据报考的学科和岗位需求计划,按照先招聘先选择原则和优生优选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