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及考核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考核由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拟录用人员,市教育局还将在其报到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含审查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审查合格者予以录用分配,不合格者解除《就业协议》。
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教师需求情况,对录用人员面向高中统一进行分配。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招聘简章由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乳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6678915 6653731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乳山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