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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3年青岛开发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青岛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3-4-2 19:46:48

 

  七、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qd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经审核后发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青办发〔2010〕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面试成绩、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qda.gov.cn)予以公布。

  本简章解释权归青岛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其他未尽事宜由青岛开发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答。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88867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8585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一般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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