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学校为引进人员提供校内房源或周转房,并给予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详情请登陆山东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查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申老师 朱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 0532-86057923 0532-8605713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科技大学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