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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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3济南市济阳县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3-7-31 12:28:44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至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济阳县教育体育局(济阳县城富强街118号,富强街与正安路交汇处)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陆济阳县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yhrss.gov.cn)或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jytyedu.com)下载《2013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填表说明》(附件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印一式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2013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存根》,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符合报名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机构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计划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2人及以上的,按相应比例核减。空出的计划调整到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相对高的岗位。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自动转为招聘单位同学科的招聘计划。

  报考取消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交费

  报名人员现场交笔试考务费每科40元,并于2013年8月13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收费减免证明)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报考人员按照所报学科参加本学科的考试。报考高考科目的文化考试为相当于高考水平的内容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含学生管理知识),报考非高考科目体育、幼师、舞蹈专业学科的为师范教育大专层次教材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含学生管理知识)。笔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科知识占80%、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占20%。

  报考职业中专机械、农学、会计专业辅导员的考试内容为与本岗位有关专业的大学专科水平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等。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考生按照报考学科,参加不同学段的试讲,试讲成绩满分100分。报考普

  通中学教师岗位的讲初中最高年级内容;报考小学的讲小学最高年级的内容;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讲幼儿大班的内容。每节课不超过20分钟。其中:报考体育、幼师、职业中专舞蹈教师及机械、农学、会计专业辅导员的试讲时,要考察个人的专业技能,试讲时间适当延长,专业技能考察分值占试讲总成绩的20%。每组评委原则上不少于7人,评委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8月17日上午,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面试人员交考务费每科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同时缴纳。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8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选岗人员。如拟进入体检、考核、选岗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对成绩仍然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选岗人员。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被考核人须提供本人档案和毕业后的综合表现材料,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视为弃权。

  体检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考核随后进行。请体检合格人员在3日内提交档案、综合表现材料。

  六、选岗和聘用

  (一)选岗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选岗。高中学校首先从报考普通中学系列的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正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拟聘用人员中择优选择;其他人员按照报考所属类别,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其中,选岗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5年内不准调动。应聘人员不能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具体招聘岗位选岗前予以公示。

  (二)聘用

  依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核、选岗期间,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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