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选岗和聘用
(一)选岗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选岗。高中学校首先从报考普通中学系列的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正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拟聘用人员中择优选择;其他人员按照报考所属类别,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其中,选岗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5年内不准调动。应聘人员不能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具体招聘岗位选岗前予以公示。
(二)聘用
依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核、选岗期间,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意见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选岗聘用等环节的有关事宜均在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yhrss.gov.cn)或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jytyedu.com)上公布,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网上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842389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1-84235003(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31-84567129(县监察局)
附件一:《2013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含专业辅导员)计划和专业要求一览表》
附件二:《2013年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填表说明》济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