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20分)
采取现场问答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师表形象、表达、应变能力和专业工作经验等。
(二)其他岗位
1.考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
2.考试方式:食堂工作人员、后勤人员、保安、保育员不进行笔试及专业考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成绩计算
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现场答辩成绩,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食堂工作人员、后勤人员、保安、保育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报考人员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则教师按专业考试成绩顺序确定,其他岗位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由凤林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而造成的缺额,根据同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低于60分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凤林街道办事处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相应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报考人员录用后,报工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和凤林街道办事处备案,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街道办事处核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享受相关待遇。
七、工资待遇:
1.教师工资待遇:平均1780-2600元/月;
2.主厨工资:2800元/月;
3.其他人员:平均1580元/月;
4.试用期结束,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保险。
八、本招聘简章由威海经技区凤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