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直小学,临沭街道、郑山街道及苍马山景区小学招聘教师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师德,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9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教育学历为中专以上学历。
4、我县镇街小学及苍马山景区小学现有在编在职教师(含镇街教研室教研员),且在小学连续工作满五年(2008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5、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县级及以上讲课(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等)二等奖(含)以上;或具备县级及以上级别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教师节期间表彰)、优秀班主任、兼职教研员、教学新秀、沂蒙名师、县级以上(不含县级)优秀裁判员称号或教学成绩奖。各种证书限2004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期限内的;
2、因违法违纪等问题受到查处尚未有结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考入临沭街道小学不满三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参加招聘考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