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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临沂罗庄区人民政府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4-11-7 11:02:02

根据《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罗政办发85号)规定,现就公开选聘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临沂市市、区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公开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从事律师执业或从事法律教学、研究工作五年以上;

(四)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六)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12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罗庄区委大楼二楼北侧)。

联系人:王云龙 邵琪明 , 联系电话:8243403

(三)报名材料。填写《罗庄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从罗庄区政府网站下载后,填写完整,发送到lzqzffzb@163.com邮箱。

四、选聘程序

(一)按照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方案要求,区政府法制办对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以及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审查。

(二)综合考虑专业、行业比例等因素,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三)区政府法制办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业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研究提出聘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建议名单报区政府审查。

(四)区政府审查同意后,印发区政府法律顾问聘任通知,颁发聘书,区政府法制办与区政府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绩效考核情况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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