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对因弃权造成的岗位空缺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于2015年3月4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宁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领取政审表,并于2015年3月10日—3月11日将个人档案和政审表提交至宁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逾期未经同意无正当理由不提交档案及政审表,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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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 |
职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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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婷婷 |
女 |
2014120721 |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