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锋 实习生 薛琳) 3月17日,从东港区人事局传来好消息,今年,东港区将从大学毕业生中为区直事业单位招聘30名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为4月8日至10日。招聘条件和范围: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往届毕业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东港区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之间(1979年6月30日至199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东港区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此类考生可凭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务费。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现场确认。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