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40分)。
笔试内容:财税相关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按照40分折算总分。
笔试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笔试成绩将于2月1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考生请于2月9日工作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50分)。
根据考核评议和笔试得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所长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按照50分折算总分。
面试时间:2012年2月12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
根据总得分情况等额确定所长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确定后,经组织研究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报区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1年。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由本人签字放弃财政所所长人选资格,后面人选按总得分依次递补,拒不签字的视同自动放弃人选资格。确定后的财政所长按规定进行7天公示,对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的,经组织研究将随时调整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