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核
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
六、管理及待遇
根据测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般为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试讲(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