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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

来源: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2-4-28 11:29:16

 

17、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8、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关于教师公开招聘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用人部门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不予录用、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哪些人员符合笔试加分办法?

(1)省级优秀毕业生(报考岗位相应学历时取得)笔试成绩加2分;

(2)正式党员(在校期间)笔试成绩加2分,预备党员(在校期间)笔试成绩加1分;

(3)驻我区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分;

(4)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任何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和定向招聘的政策。符合加分和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本人务必于现场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可以累计加分,但每名考生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报考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由烟台市芝罘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20、加分审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材料清单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12年5月10日-11日8:00-12:00、14:00-17:00到芝罘区人才市场(华茂街30号)三楼招聘大厅进行审核。

有关材料包括:下载打印的《烟台市芝罘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烟台市芝罘区教师诚信承诺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同时加盖学校、院(系)公章);在校期间的中共党员证明(需同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总支公章),如提供不出在校期间的中共党员证明,需要提供在校入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区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包括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类别、所在地、随军时间及现主要生活来源等)、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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