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山东正文

2012年山东省东港区招考环保工作者简章

来源:东港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2012-6-13 16:38:41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请于6月28日工作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沟通应变、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考核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实行聘用制,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月工资1320元,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东港区2012年公开招考环保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