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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2012年公安局交通协管员招聘简章

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2-6-25 11:51:05

 

报名地点: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面)

咨询电话:0546-8306135

采用现场的方式进行报名,进行初审。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到http://dylss.dongying.gov.cn 、http://rencai.dongying.gov.cn 下载填写并正反打印)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二)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需缴纳考试费50元。

(一)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内容主要有,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按职位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http://dylss.dongying.gov.cn查询通知。

(二)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内容分为通用和体现职业特点两部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http://dylss.dongying.gov.cn查询通知。

六、考核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

考核政审、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按成绩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被聘用者与人才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派遣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作。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签订合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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