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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市2012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2-7-22 11:05:28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8月1日(9:00—11:30;13:00—16:00)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二楼大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部试题委托外地命制印刷。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2日上午8:30—11:00。

笔试内容: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A)、卫生(B)、教育(C)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全部异地聘请。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的1:3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提交《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每个审查环节,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www.sdlc.lm.gov.cn)和聊城人才网(www.lc-rc.com)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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