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 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进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个人自主择业。试用期执行事业单位见习期工资标准,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工资福利享受其他同类人员待遇,所需费用 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区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向社会公开,坚持阳光操作,一个标准选人。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8823879,8811352。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提供假证件(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者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咨询服务电话:综合类(8823879 8823504);教育类(881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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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