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目测,目测合格后,持目测合格证明进行报名。报名时,未就业的需提交毕业证书、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报名时交考试考务费100元。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相关人员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6、招聘岗位:对报考岗位笔试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调整至特警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申论、行政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按三项内容各占40%、40%、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对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需要加分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