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卫生系统用人需要,根据《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3、滨州市户籍;护理岗位专科学历应聘人员,为无棣县户籍;在无棣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以及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 2012年度无棣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