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未就业的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的,须具有新泰市常住户口或为新泰生源,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 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