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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2012属事业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聘简章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 2012-8-16 11:57:07

 

(五)聘用

经选岗确认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聘计划
具体计划见附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招聘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编办负责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计划的审核审批,并办理聘用人员编制管理事宜;市民政局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档案考核量化赋分的组织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政策指导;市征兵办公室负责大学生士兵有关政策解释工作。

(二)坚持公开。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要及时公开招聘工作中资格审查、个人报名、笔试、考核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做到招聘政策公开、招聘方案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公开。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确保招聘工作阳光操作、规范运作。

(三)严肃纪律。各有关部门严格遵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关于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通知》(济人社发[2012]32号)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规定的部门和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处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2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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