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知识和技能。
2.面试时间: 2012年 8月31日。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成绩低于 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政审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招聘职位进入政审和体检范围人员。政审合格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的,根据报考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莲教育信息网、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7天。公示期满,对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山东省五莲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山东省五莲县教育局人事科 0633-5215054
山东省日照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0633— 5215323 13066052188
山东省五莲县实验学校 0633-2937211 15969901797
山东省五莲县2012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职位设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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