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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2012年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协勤招聘简章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 2012-8-27 17:54:40

 

四、资格审查

滨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面试费70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中共党员、省优毕业生、学历、体能测试先后或高低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

2、体能测试:中长跑。根据面试名次,按1:2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经市局批准后,全部进入面试。

3、政审:按面试成绩1: 1比例确定政审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经政审不符合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政审人员。

4、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滨州市保安服务公司与协勤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合同。录用后第一年月基本工资2000元,以后每年递增月工资100元,并按规定为队员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中,实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视情发放奖金,每月不超过500元。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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