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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2012年事业单位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 2012-9-7 9:56:19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名字);进入考核阶段时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3)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4)海外留学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5)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要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运动成绩获奖证书、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船员适任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原件;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组织关系证明信原件。

三、纪律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试讲、技能测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试讲、技能测试)人员。面试(试讲、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相关事项,将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

咨询电话: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3162280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62890

2012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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