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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周村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来源:淄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9-12 15:36:51

 

6、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及个性特征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大评委制,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外聘)和“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组成,当场打分。同一职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考察对象。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的笔试、面试成绩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7、组织考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家访、考察组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加强对考察对象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四德的考察。考察中征求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40%。

8、决定任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量化分值3:3:4的比例,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研究后确定任用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公布选拔结果。

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规定程序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保留试用期间的相应待遇。对经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四、组织领导

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等有关单位,选调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熟的同志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

为使这项工作充分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将派员全程参与,同时邀请部分区级“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公开选拔巡视,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严格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纪律,严防泄密等其他违纪问题的发生,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将严肃处理。

五、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拟于9月中旬动员部署,进行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初选评价,9月下旬,进行笔试、面试,10月中旬组织考察,提交研究拟任用人选、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集体谈话、组织上岗培训、干部到岗工作。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4日至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周村区政务中心综合楼七楼中会议室(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联系电话:6195333 619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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